中欧高危行业职业安全与健康项目 总结报告
  时间: 2019-04-30 04:28   作者:   

  2009年1月,时任温家宝总理访欧期间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欧盟就业、社会事务与机会均等总司签署了《合作谅解备忘录》,建立了中欧全面加强在安全与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机制。为落实备忘录精神,2010年9月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欧盟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第一届“中欧安全生产对话”,交流安全与健康政策法规,同时商定在中欧发展合作框架内开展“中欧高危行业职业安全与健康项目”。

  2011年,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与欧盟正式签署合作文件,确定中国欧盟合作开展“中欧高危行业职业安全与健康项目”(简称中欧项目),为期4年(2012年4月15日-2016年4月15日)。中方实施单位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,欧方由欧盟驻华代表团负责项目管理,并通过招标程序确定德国保险学研究及保险机构联合会(GVG)代表欧方负责具体实施工作......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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