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的通知
时间:2023-06-18 01:45:18
作者:本站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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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展示防灾减灾救灾、安全生产、应急救援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和我国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果,助力应急管理科技装备创新发展,强化先进适用应急管理装备的推广应用,宣传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,促进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,经应急管理部批准,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将于2023年11月在京主办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(以下简称展览会)。同期,应急管理部将主办2023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(以下简称部长论坛)。
展览会定位为精品展,展览面积22000平方米,主办单位将邀请、遴选不超过150家中外应急管理科技装备领域的优秀企业、科研机构、行业组织等参展,面向我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、应急救援力量、中央企业等单位,以及来京出席部长论坛的各国代表进行集中展示。
为做好展览会参展单位的组织工作,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(一)展览时间: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,展期3天
(二)布展时间:2023年11月13日至14日
(三)展览地点:北京国家会议中心(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)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批准单位:应急管理部
(二)主办单位: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
(三)承办单位: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
三、展览内容
应急展包括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就展区和、应急管理信息化、灾害防治与消防救援、安全生产及事故救援四大展区。拟主要展示内容如下:
(一)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就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情况、主要成果和未来工作、我国在相关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开展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成果、我国与相关国家开展应急管理双边合作的成果、我国参与相关事故灾难国际救援的主要成效和案例。
(二)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应急指挥信息网络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、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、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、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系统、天基技术灾害风险管理系统、卫星工程、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。
(三)灾害防治与消防救援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灾情监测感知技术装备、灾害预警预报技术装备、综合性消防救援技术装备、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技术装备、航空应急救援装备、海上救援装备、单兵作战装备等。
(四)安全生产与事故救援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装备、矿山安全技术装备、工贸行业安全技术装备、工程建设安全技术装备、交通运输安全技术装备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技术装备、个体防护装备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。
四、展览规模及参展条件
参展单位展示的产品及服务应体现出先进性、实用性、专业性,鼓励进行动态演示,或利用视频、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展示。国外参展单位可以国家展团的形式参展。
五、参展程序
(一)提交参展申请
请有意向参加展览的单位填写《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二)推荐参展单位
欢迎各省级应急管理厅(局)结合《“十四五”应急管理装备发展规划》中的重点任务、重大工程,特别是围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、应急监测保障、高风险无人智能抢险救援、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、航空应急救援等方面能力建设所需要的技术装备,推荐拥有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展。请推荐单位填报《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推荐表》(附件2),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三)确定参展单位
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,并结合应急管理部相关主管司局意见,确定展览会最终参展单位,并由主办单位与参展单位签订参展协议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郭亮:15120007595,邮箱:guoliang@esindustry.org
米建英:13911526779,邮箱:mijianying@esindustry.org
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组委会
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(代章)
2023年4月11日
为展示防灾减灾救灾、安全生产、应急救援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和我国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果,助力应急管理科技装备创新发展,强化先进适用应急管理装备的推广应用,宣传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,促进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,经应急管理部批准,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将于2023年11月在京主办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(以下简称展览会)。同期,应急管理部将主办2023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(以下简称部长论坛)。
展览会定位为精品展,展览面积22000平方米,主办单位将邀请、遴选不超过150家中外应急管理科技装备领域的优秀企业、科研机构、行业组织等参展,面向我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、应急救援力量、中央企业等单位,以及来京出席部长论坛的各国代表进行集中展示。
为做好展览会参展单位的组织工作,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地点
(一)展览时间: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,展期3天
(二)布展时间:2023年11月13日至14日
(三)展览地点:北京国家会议中心(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)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批准单位:应急管理部
(二)主办单位: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
(三)承办单位:北京朗泰华科技发展中心
三、展览内容
应急展包括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就展区和、应急管理信息化、灾害防治与消防救援、安全生产及事故救援四大展区。拟主要展示内容如下:
(一)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成就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“一带一路”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情况、主要成果和未来工作、我国在相关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开展应急管理国际合作的成果、我国与相关国家开展应急管理双边合作的成果、我国参与相关事故灾难国际救援的主要成效和案例。
(二)应急管理信息化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应急指挥信息网络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、应急指挥调度系统、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、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、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系统、天基技术灾害风险管理系统、卫星工程、城市安全监测预警平台。
(三)灾害防治与消防救援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灾情监测感知技术装备、灾害预警预报技术装备、综合性消防救援技术装备、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技术装备、航空应急救援装备、海上救援装备、单兵作战装备等。
(四)安全生产与事故救援技术装备展区
主要展示内容: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装备、矿山安全技术装备、工贸行业安全技术装备、工程建设安全技术装备、交通运输安全技术装备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技术装备、个体防护装备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。
四、展览规模及参展条件
参展单位展示的产品及服务应体现出先进性、实用性、专业性,鼓励进行动态演示,或利用视频、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展示。国外参展单位可以国家展团的形式参展。
五、参展程序
(一)提交参展申请
请有意向参加展览的单位填写《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二)推荐参展单位
欢迎各省级应急管理厅(局)结合《“十四五”应急管理装备发展规划》中的重点任务、重大工程,特别是围绕应急指挥通信保障、应急监测保障、高风险无人智能抢险救援、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、航空应急救援等方面能力建设所需要的技术装备,推荐拥有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展。请推荐单位填报《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参展推荐表》(附件2),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,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三)确定参展单位
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,并结合应急管理部相关主管司局意见,确定展览会最终参展单位,并由主办单位与参展单位签订参展协议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郭亮:15120007595,邮箱:guoliang@esindustry.org
米建英:13911526779,邮箱:mijianying@esindustry.org
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组委会
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(代章)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