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出国程序: |
一、 材料准备和出国申请 1. 确定出访目的(出国考察什么内容)、国别及邀请单位 2. 确定出访人员 3. 出访人员填写出国人员登记表 4. 请邀请单位发出邀请信; 5. 申报出访项目单位填写应急管理部出国任务请示,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,附上出国人员登记表及外方邀请信,报部国际合作和救援司(一下简称国际司)。 6. 如果是参加外系统组织的出国团组(即随团团组),也要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应急管理部出国任务请示,并提供有出国任务审批权单位的出国任务通知书(原件)、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、征求意见函(原件)等报部国际司。 二、任务下达和材料上报 1. 部办公厅根据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,下达出国任务批件、任务通知书或征求意见函; 2. 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出国人员备案表(一式三份)或出国人员审查表、出国人员审查一览表(一份),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部国际司。 3. 非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人员由其按隶属关系在本系统或本省(市)办理有关出国手续,并将出国任务确认件及出国人员审查批件以及护照报我部国际司,再统一办理签证手续。 4. 随团项目审批后,我们将为出国人员办理护照并出具出国任务确认件及人员审查批件。 三、办理护照 1. 提供近期正面、免冠、正装、白底二寸彩色照片三张; 2. 护照有效期不满半年者,须申请延期或将旧照上缴外交部另做新照; 3. 提供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 4. 交纳护照申办费用; 5. 由国际司专办员提交相关资料到外交部申请办理护照; 6. 非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出国人员由其在本系统或所在省(市)外办办理护照。 四、办理签证 1. 提供签证所需照片若干(视具体国家而定); 2. 填写签证申请表; 3. 部分国家要求提供出国费用证明和购买出国期间保险; 4. 部分国家过境签证须提供第三国签证和机票定单或旅馆定单; 5. 交纳签证费; 6. 由国际司专办员将材料送大使馆申请办理出国签证。 五、购汇 1. 填报购汇费用预算表; 2. 到指定银行购汇。 六、出国前学习 1.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出国团组出国(境)前必须集中进行出国前学习; 2. 出国前学习由部国际司相关人员负责,重要团组的学习请相关领导讲话。 七、上交护照和考察报告 1. 凡由部统一办理的护照应在回国后上交国际司; 2. 回国后10日内提交考察报告一份(并提供电子版)。 八、办理财务核算 1. 填写出国费用一览表和费用报销单等,团长审核签字; 2. 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出国费用核算,向出国派出单位提供发票。 |